离婚是人生中的重大决定,了解离婚过程中的误区非常重要。以下是常见的八个离婚误区,帮助你更好地理解离婚相关的法律常识。
1. 不管对方同意不同意,起诉离婚是合适的解决方式
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,现在规定的是需要一份离婚协议书以及双方去民政局两次,中间需要有30天的冷静期,期间不能有任意一人反悔。
2. 我不同意离,法院就不能判离
法院的判决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,而非被告是否同意。因此,即便被告拒绝,法院在确认感情破裂的情况下,也可能判决离婚。
3. 签了离婚协议,有后悔药吗
离婚协议一旦登记生效,原则上不可反悔。但如果在协议签署或登记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胁迫,可以在一年内请求撤销。
4. 分居两年,自动离婚
分居两年不等于自动离婚,只有在经过法院审理确认感情破裂的情况下,才能判决离婚。
5. 捉奸要捉双,捉到就有赔偿
婚姻法中,无过错方的赔偿仅限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,其他出轨行为不在此列。此外,捉奸时的暴力行为可能触犯法律。
6. 孩子一定判给母亲
孩子的抚养权并不绝对归母亲。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双方的情况综合判断,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意愿也会被考虑。
7. 结婚多年,财产就全是共同财产
婚前个人财产一般属于个人,婚后取得的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。此前的相关规定已被废止,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为共同财产。
8. 办假离婚可以逃债
假离婚是违法行为,并不能逃避债务。共同债务仍需偿还,债主可以追讨离婚前的共同债务。